-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3-00101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7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养老服务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 备注/文号:狮民〔2023〕72号
- 发布日期:2023-09-28
石狮市社会福利中心、各相关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民养老〔2022〕12号)、《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石狮市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狮民〔2023〕64号)等精神,结合省民政厅、泉州市民政局、石狮市民政局《“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 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应对全市养老机构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福建省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政策法规情况开展检查。市民政局在泉州随机抽取检查的基础上,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他在开展服务的养老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石狮市雅园老年公寓存在问题:
1.食材仓库内贮存不同类别的食品和非食品未分设存放区域,不同区域无区分标识;仓库通风、防潮设施配备不足,未设置挡鼠板,个别食材未离墙离地10cm以上。
2.个别食材贮存冰箱无显示冰箱内部温度的温度计。
3.粗加工区内场所卫生较差,地面有污垢,墙壁有积油。
4.烹饪区垃圾桶未加盖。
5.配餐间紫外灯已损坏,未及时更换。
6.个别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
7.烹饪区防蝇设备配备不足,对外窗户未安装纱窗。
8.个别散装食品无相应标签标识。
9.个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未标注预包装调味料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及开封日期。
10.公示牌工作人员信息未及时更新。
11.无安全疏散示意图。
12.无值班交接情况表。
13.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监控内容保密制度表述有误。
(二)石狮市东埔三村敬老院存在问题:
1.食材仓库内贮存不同类别的食品和非食品未分设存放区域,食品与非食品混放,不同区域无区分标识;仓库通风、防潮设施配备不足;未设置挡鼠板,个别食材未离墙离地10cm以上。
2.粗加工区加工制作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清洗池无明显区分标识。
3.烹饪区垃圾桶未加盖。
4.个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未保持清洁,使用后未加盖存放,未标注预包装调味料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及开封日期。
5.加工刀具未消毒。
6.个别食材贮存冰箱底部未及时清洗,存在积垢。
7.冰箱内鸡蛋裸露存放。
8.就餐区未配备防蝇设施。
9.未公示组织机构及人员信息情况。
10.无老人请销假,临时外出记录。
11.未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
12.无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监控内容保密制度。
13.无防文娱活动意外措施。
14.有年度安全教育计划,无开展情况。
(三)石狮市三福养老院存在问题:
1.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留样时间标注不规范,未标注到“小时”,留样记录上记录的留样重量与实际留样重量不符(留样记录上的留样重量全部标注125g)。
2.个别冰箱密封胶条清洗不到位,存在污垢。
3.烹饪区存放有茶具等从业人员私人生活物品,垃圾桶未加盖。
4.烹饪区内个别餐用具使用敞开式的货架存放,未采取防护措施。
5.个别散装食品未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6.存放拖把等清洁工具未设置独立区域。
7.个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使用后未加盖存放。
8.粗加工区内刀具等加工工具使用后未清洗消毒保洁到位。
9.无养老机构信息公示牌。
10.用工合同不规范(试用期期限有误)。
11.与祥芝卫生院签订的医养合作协议过期。
(四)石狮振狮医院温晴养护院存在问题:
1.烹饪区垃圾桶未加盖。
2.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
3.烹饪区防蝇设备配备不足,对外窗户未安装纱窗。
4.食材仓库未设置挡鼠板。
5.盛放调味料的容器未标注预包装调味料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及开封日期。
6.培训材料不完整,人员未签到。
(五)泉州泰和医院温晴养护院存在问题:
1.食材仓库未设置挡鼠板。
2.消毒柜不能正常使用。
3.烹饪区存放有从业人员私人生活物品,垃圾桶未加盖。
4.冰箱内生食熟食混放,冰箱底部未及时清洗,存在积垢。
5.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
6.烹饪区灭蝇灯已损坏,未及时更换。
7.个别散装食品无相应标签标识。
8.加工刀具未消毒。
9.盛放调味料的容器使用后未加盖存放,未标注预包装调味料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及开封日期。
10.院内公布服务管理信息不完整。
11.培训材料不完整,人员未签到。
12.昼夜巡查记录不全。
二、整改要求
今年,是省民政厅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也是我市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阶段。请上述机构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和服务质量提升,整改情况报告请于10月7日前报送市民政局福利保障股(联系人:洪奕鹏;联系电话:0595-88715031)。
石狮市民政局
2023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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