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5-00128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1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25年长者食堂补助资金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5〕99号
- 发布日期:2025-12-16
相关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老年助餐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社指〔2025〕122号)和《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奖励补助标准>的通知》(狮民规〔202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长者食堂规范化持续运营,经研究,下拨2025年长者食堂补助资金2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老年助餐省级补助资金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老年助餐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社指〔2025〕122号),下拨永宁镇金埭村长者食堂2025年老年助餐省级补助资金5万元,用于购置或更新长者食堂相关设施设备。
二、2025年长者食堂本级运营补助资金
根据《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奖励补助标准>的通知》(狮民规〔2023〕1号),经研究,对2024年度符合标准、运营规范、常态化开展助餐服务的宝盖镇郑厝村长者食堂、鸿山镇东园村长者食堂、锦尚镇奈厝前村长者食堂等3家长者食堂,分别下拨5万元运营补助,用于购置或更新长者食堂相关设施设备。
三、按要求做好资金管理使用
现将上述长者食堂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相关长者食堂所在村委会。请相关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按要求督促相关长者食堂所在村委会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务必保证专款专用。
石狮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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