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5-00130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1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发放2025年1-6月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5〕101号
    • 发布日期:2025-12-17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发放2025年1-6月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5-12-17 10:44 阅读人数:1

      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根据《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奖励补助标准〉的通知》(狮民规〔202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发放2025年1-6月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服务补贴共计565450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入住已在石狮市备案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其中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月分别给予自理500元,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750元,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1200元;对其他社会对象,每月分别给予自理200元,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400元,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600元。经对象申请,养老机构和对象户籍所属镇(街道)审核,2025年1-6月全市需补助对象251人,需发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服务补贴565450元(详见附件),由市民政局采用社会化发放方式直接拨付到对象账号。

      请各镇(街道)接到通知后按照核定的花名册及时通知对象持相关证件到开户银行领取。

      附件:2025年1-6月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服务补贴资金分配表

      石狮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1-6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
    服务补贴资金分配表

     

     

    街道(镇)

    20251-6补贴

    人数(人)

    需发补贴(元)

    凤里街道

    45

    118764

    湖滨街道

    31

    73990

    灵秀镇

    14

    31428

    宝盖镇

    34

    61016

    蚶江镇

    29

    67212

    永宁镇

    17

    40782

    祥芝镇

    19

    47442

    鸿山镇

    42

    83712

    锦尚镇

    20

    41104

    合计

    251

    56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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