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5-00130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1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发放2025年1-6月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5〕101号
- 发布日期:2025-12-17
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根据《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奖励补助标准〉的通知》(狮民规〔202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发放2025年1-6月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服务补贴共计565450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入住已在石狮市备案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其中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月分别给予自理500元,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750元,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1200元;对其他社会对象,每月分别给予自理200元,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400元,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600元。经对象申请,养老机构和对象户籍所属镇(街道)审核,2025年1-6月全市需补助对象251人,需发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服务补贴565450元(详见附件),由市民政局采用社会化发放方式直接拨付到对象账号。
请各镇(街道)接到通知后按照核定的花名册及时通知对象持相关证件到开户银行领取。
附件:2025年1-6月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服务补贴资金分配表
石狮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1-6月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
服务补贴资金分配表
|
街道(镇) |
2025年1-6月补贴 |
|
|
人数(人) |
需发补贴(元) |
|
|
凤里街道 |
45 |
118764 |
|
湖滨街道 |
31 |
73990 |
|
灵秀镇 |
14 |
31428 |
|
宝盖镇 |
34 |
61016 |
|
蚶江镇 |
29 |
67212 |
|
永宁镇 |
17 |
40782 |
|
祥芝镇 |
19 |
47442 |
|
鸿山镇 |
42 |
83712 |
|
锦尚镇 |
20 |
41104 |
|
合计 |
251 |
565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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