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5104-1600-2021-00016 | 主题分类 |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
发布机构 | 石狮市民政局 | 文 号 | 狮民〔2021〕11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1-02-08 | ||
标 题: |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发放2021年2月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及孤儿助学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发放2021年2月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及孤儿助学金的通知 |
经研究,决定发放2021年2月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及福建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助学金共计68812元。
一、2021年2月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照我市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全额发放该款,共计基本生活补贴53146元。
二、2021年2月份散居孤儿10人,基本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1400元/人?月,共计基本生活补贴14000元。
三、2021年2月份“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2人,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发放方式发放,共计助学金1666元。
四、以上资金由市民政局采用社会化发放方式直接拨付到对象银行账号,请各镇(街道)、市社会福利中心接到通知后按照核定的花名册及时通知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开户银行领取。
附件:1.石狮市2021年2月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情况表
2.石狮市2021年2月份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发放情况表
3.石狮市2021年2月份福建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助学金发放情况表
石狮市民政局
2021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