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0800-2020-00090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14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石狮市港小教育促进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民审〔2020〕40号
    • 发布日期:2020-09-15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石狮市港小教育促进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时间:2020-09-15 16:42

    石狮市港小教育促进会筹备组 

      你组关于登记成立石狮市港小教育促进会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核,准予石狮市港小教育促进会成立登记。该会业务主管单位为石狮市教育局。 

      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581MJY5342654;住所:石狮市永宁镇港边北区231208室;法定代表人:林诗明)成立后,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按照登记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石狮市民政局 

      20209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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