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0800-2022-00006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11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备注/文号:狮民行政〔2022〕3号
    • 发布日期:2022-01-12
    石狮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2-01-12 11:14

    石狮市宝盖镇卫生健康促进会发起人: 

      你(单位)提交石狮市宝盖镇卫生健康促进会成立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石狮市卫生和健康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581MJB6340026;法定代表人:邱华轮;注册资金:叁万元;住所地:石狮市濠江路887215室。)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需要取得相应许可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于每年5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石狮市民政局 

                                   20221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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