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52-1200-2023-00001
    • 发布机构: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03
    • 标题: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市监食〔2023〕1号
    • 发布日期:2023-02-03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03 23:41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学校(含托幼机构):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扎实做好2023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春季开学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23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的关键一年,各市场监管所要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继续巩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的工作成果,以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在开学前后组织辖区所有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群体性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底线。 

      二、紧盯重点环节,落实主体责任 

      (一)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按照要求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和相关人员履职要求,配齐配足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并依法予以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检查记录;食品安全总监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形成相关会议纪要。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组织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存档备查。   

      (二)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要指导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结合春季食源性疾病的传播特点,在新学期食堂重新启用前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密防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重点排查以下方面:一是加强进货查验管理,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二是规范加工制作过程。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加强备餐区域管理。三是加强清洗消毒。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每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四是严格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均应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48时以上,留样量不少125g。五是加强校外供餐管理。学校从校外供餐单位订餐的,应选择取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的企业供餐,对配送的餐食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温度抽查,确保食品安全。 

      (三)全力营造食品安全共治氛围。要督促学校及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继续深化“餐饮服务你我同查”、“咱厝人查厨房”等执法互动活动,充分发挥“家委会”、学校膳食委员会的能动作用,让家长代表、在校师生充分参与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中来,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的“守护者”和“监督员”。要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反食品浪费法》宣贯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尽量少食或不食以油炸、烧烤等方式烹饪的食物,做到低油、低盐、低糖,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自觉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三、开展联合检查,梳理风险隐患  

      开学在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以组织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检查为抓手,全面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领域潜在的风险隐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账式整改。 

      (一)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是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否严格履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是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每日晨检制度,确保从业人员健康证处于有效期内;是否严格落实“一品一码”进货查验管理,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是否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饮水机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是否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烧熟煮透,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是否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和校领导陪餐制度。 

      (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针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营业中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从业人员健康管控情况;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库房内食品及食品原料贮存情况;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行为;是否存在经营可食用野生动物制品违法行为;中小学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酒类产品销售网点;中小学校园周边50-200范围内有“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的提示标语。依法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部门间联查联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制度,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整体合力。要紧盯春季开学的敏感时期,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包保主体、包保干部季度督查有机结合起来,邀请各级包保干部共同参与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合力打通属地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要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及餐饮浪费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请各相关单位将相关工作总结(包括反餐饮浪费开展情况)、工作情况统计表和问题清单汇总表(见附件)于2023217前分别对口报送。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蔡再裕,联系电话:88882951,邮箱:内网OA邮箱。 

      市教育局联系人:李明篇,电话:88877218,邮箱:675952729qq.com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2.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问题清单汇总表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狮市教育局 

                                          20232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