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52-3000-2019-00030
- 发布机构: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02
- 标题: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聘请王健等17位同志为石狮市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市监特〔2019〕5号
- 发布日期:2019-09-02
各内设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6〕9号)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市各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推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审核、筛选,决定聘任王健等17位同志(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为石狮市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聘期五年(2019年9月2日起至2024年9月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成员工作任务
(1)协助制定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并参与应急处置演练。
(2)参与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指导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3)参与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建议。
(4)应邀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
(5)应邀参与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单位的日常检查、隐患会诊等活动。
(6)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二、专家库成员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坚持实事求是,以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和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完成好各项任务。
(2)服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主动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各镇(街道)、高新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3)不得私自以市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名义从事与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营利活动。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被调查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5)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不得收受被检查单位或相关人员的钱、物和有价凭证。
(6)不得变相向被检查单位收取评审、咨询、误餐补贴等费用。
三、专家库成员管理方式
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专家库的日常管理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具体包括队伍建立、聘任、使用、更新等工作,原则上按《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专家库管理规则》(附件1)操作。
四、专家库成员工作待遇
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专家工作补贴标准严格依照2017年第5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及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附件:1.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专家库管
理规则
2.石狮市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汇总表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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