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1-3000-2022-00009
- 发布机构:中共石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30
- 标题:中共石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石狮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委法办〔2022〕13号
- 发布日期:2022-11-30
2022年石狮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按照中央、省、泉州市关于2022年“宪法宣传周”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2022年我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全体公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石狮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时间安排
12月4日(周日)至12月10日(周六),为期一周。
四、宣传重点
(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深入宣传宪法,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宣传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
(三)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市、法治强市取得的主要成效;
(四)大力宣传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六)大力宣传地方性法规规章,确保地方立法更好地服务泉州发展。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五、工作安排
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按照中央、省、泉州市“宪法宣传周”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一)主场活动
举办石狮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启动仪式,构建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格局,推动“宪法宣传周”活动向纵深开展。
(二)主题活动
根据关于推动宪法精神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的有关精神,2022年“宪法宣传周”设立如下七个主题活动,由牵头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宣传主题,策划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并组织实施。
1、宪法进农村。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司法局)
2、宪法进社区。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家庭,运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力量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普法宣传。(牵头单位:市法院,妇联、民政局、商务局、公安局、文旅局、交港局)
3、宪法进校园。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鼓励各校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宪法体验。(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司法局)
4、宪法进机关。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推动各级各部门将学习宣传宪法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议题,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开展对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等学习,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依规履职。(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
5、宪法进企业。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集中展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等。开展“千人进万企,送法护企促发展”活动,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和法律服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宣传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各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法律和政策法规宣讲,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牵头单位:市法院、检察院,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工信局、市管局、应急局、交港局、司法局、税务局,总工会、工商联)
6、宪法进军营。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及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法律,加强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7、宪法进网络。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牵头单位:市网信办、司法局,市融媒体中心)
(三)其他重点活动安排
1、开展市直机关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市直各单位选择一个具有深刻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意义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活动方式以网上观看庭审视频为主,到法院现场旁听为辅,通过登录进入中国庭审公开网(网址:tingshen.court.gov.cn)或中国普法网(网址:www.legalinfo.gov.cn),点击专区(相应栏目),观看法院庭审视频录像。(牵头单位:市直各单位)
2、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学法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当尊法守法的“小公民”,在全市各中学初中部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牵头单位:市组织部,司法局、教育局)
3、开展国家宪法日校园普法小品比赛。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举办蚶江镇第二届“12·4”国家宪法日校园普法小品比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牵头单位:宣传部、司法局、教育局,蚶江镇政府)
4、举办“‘强产兴城、法治护航’--优化营商环境进企业法律沙龙”活动。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引导企业合规合法经营,分别在工业园区和电商园区举办法律沙龙活动,用法律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牵头单位:市司法局,灵秀镇政府、锦尚镇政府)
5、拍摄法治代言人普法微视频。选择不同行业、不同阶层的代表人物,结合实际,拍摄“蒲公英”志愿者法治代言短视频,为法治石狮代言,倡议市民自觉守法,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牵头单位:市宣传部、司法局)
6、组织5个专题快闪活动。结合宪法宣传活动主题,联合多部门,利用快闪的多元素艺术表现形式组织开展宪法、安全生产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五个专题的宣传,并制作成快闪短视频合集,呈现出石狮市普法宣传及其相关工作成效。(牵头单位:市宣传部,司法局、应急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湖滨街道、灵秀镇政府、宝盖镇政府、锦尚镇政府、鸿山镇政府)
7、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组织收听收看“宪法宣传周”期间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中央媒体关于宪法宣传的报道,包括“新闻联播”“焦点访谈”、评论员文章、公益广告等,要积极利用本辖区、本单位的自有宣传阵地开展“12·4”宪法主题宣传,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社会氛围。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要开展宪法主题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各镇(街道)要组织村(社区)以宪法及群众关切的有关法律为主题,出版一期专题法治宣传栏板。(牵头单位: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突出宣传重点,准确宣传解读宪法,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注重协同协作,落实普法责任。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是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是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压紧压实责任,明确参加单位,指导推动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主动作为,结合业务职能,创造性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以案普法弘扬宪法精神。
(三)坚持面向群众,开展公益普法。运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性普法,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要把宪法和法治元素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好村(社区)公共文化阵地,安排法律顾问到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活动。要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
(四)创新方式方法,强化信息报送。各主流媒体要加大宪法宣传力度,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应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活动。各单位要及时向“石狮司法”微信公众号投稿(邮箱: ssyfzs@qq.com),并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及时上传到百千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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