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狮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9 17:30

    2022年以来,石狮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全面推进我局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本报告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狮市八七路1280号,电话:0595-88752712,传真:0595-88752800,电子邮箱:sfj_88752712@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以来,石狮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分类,畅通公开渠道,着力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延伸。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并按规定送交图书馆、档案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同时,对石狮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以及政府对外签订的合同、重大事项布置等,均100%经过合法性审查,对所有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同步进行政策解读。同时,共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及市政府交办法律事务共176件,其中审查市政府合同35件,开展全面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专项清理3次。

    (二)依申请公开

    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公开渠道,切实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重要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对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查,确保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信息上报由专人负责,上报信息要求数据准确、文字精炼、言简意赅、不拖泥带水。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列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一级事项7项;二级事项16项,其中行政权力类9项,公共服务类7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石狮市政府网站开设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新媒体平台管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发布、转发、解读各类政府信息,落实专人负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律师进驻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值班制度,优化升级“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接待工作。2022年以来,现场接待222人次,网上咨询63人次,咨询电话接听1717人次。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财务支出、重大事项、群众意见、其他事项等49期,在石狮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开信息243条。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各类信息的真实、及时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舆情关,对重点稿件反复核校,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反馈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主动对接落实上级各项考核评估指标,自觉公众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性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0.04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深入,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公开的内容有待深化。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对本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二是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类司法行政工作信息,认真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进一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全面了解群众需求,让政务公开内容更贴近群众生活,满足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石狮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0日

    C:\fakepath\石狮市司法局关于报送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pdf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