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5-0100-2024-00002
- 发布机构:石狮市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3
- 标题:石狮市关于石狮市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2-23
2024年8月,受石狮市人民政府委托,石狮市审计局局长李垂轩向石狮市第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关于石狮市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对市财政和凤里街道办事处、卫生健康局2个部门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同步开展科创智造产业链条培育、道路交通安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公立医院设备和高值耗材采购使用情况等4个专项政策和资金审计。
一、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调整方面
1.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预算预留偏高。
2.预算调整方案不够科学,执行不到位。
(二)预算执行方面
1.应缴财政款项未及时上缴。
2.扩大科技经费使用范围,未按人大批复的用途支出。
3.部分年初预算批复项目执行不到位。
4.土地出让金未按规定计提、使用。
5.部分上级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至预算单位,滞留在财政部门。
6.部分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闲置。
(三)预算管理、核算方面
1.财政支出挂账。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较大。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不完善,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有待加强。
(四)财政基础工作方面
财政基础工作不细致。存在未按规定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指标管理不严格、项目库管理不严等问题。
(五)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上述问题影响年度决算草案编制的事项有:一是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二是财政支出挂账;三是未按人大批复的用途支出科技经费;四是土地出让金未按规定计提、使用。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委托代管资产监管制度,存在迟缴、坐支租金现象;部分资产未经审批出借;部分资产未办理产权登记;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未落实到人;固定资产台账与实际盘点不符;未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2.决算不实。
3.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虚列费用、租金收取不足、支出范围扩大、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项未及时核对清理、项目结余资金长期闲置未有效利用以及专项资金发放和结算不及时等问题。
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创智造产业链条培育方面
1.落实上级相关政策不够到位。一是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指标任务完成不佳;二是2021年、2023年未按规定开展上级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2.推进本级相关政策落实尚有不足,部分项目奖补资金未及时兑现。
3.部分政策制定上存在条款前后不一致,执行上流程不规范。
4.本级技术改造补助政策审核过程中存在监督漏洞,造成申报材料不全、多补助问题。
(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1.项目进度滞后。2021-2023年8个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有5个未按计划完成竣工验收。
2.采购项目属性确定不当。2022年和2023年的道路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在政府采购时错误地按货物类采购而非工程类,导致项目无立项审批、无预算审核结论书,且采购文件未对供应商施工资质作出具体规定。
3.施工图设计深度不足。设计单位未对隐患点(段)进行详细施工图设计,招标工程量基于预估而非实际设计,影响项目预期目标和投资效益。
4.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已完工且投入使用的项目未计入固定资产;二是代管使用的交通工程资产未制定相应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落实情况方面
1.在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过程中,存在不足。一是未开展校企合作项目年度效益评价和周期评估工作,校企合作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兼职教师队伍的管理亟待加强。三是“应用型大专班”合作办学成效不佳。
2.资金管理与绩效方面,存在“1+X 项目”考试费用超出规定标准、学生宿舍空调安装承包经营未经审批、个别合作办学协议部分条款不明确等问题。
3.采购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采购项目合同条款与采购文件内容不符,部分合同未明确约定逾期交货的违约条款。
4.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1个工程合同签订价高于中标价、3个项目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个别项目合同未约定逾期竣工的违约条款、1个工程项目进度滞后等问题。
5.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已拆除的房产和收回的土地未及时进行账务清理,导致账实不符;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台账价值不符,影响资产管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部分房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四)公立医院设备和高值耗材采购使用情况方面
1.制度建设缺失与不足。市医院在医用设备捐赠预评估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上均存在不足,特别是后者仅覆盖遴选与采购环节,未全面规范。
2.制度执行不力。检验设备停用未经正规程序论证,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未有效履行不良反应及质量安全事件的分析评估职责。
3.资产管理不规范。捐赠设备、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或划拨,检验设备使用无合同依据,高值耗材管理松散,存在先使用后审批、重复临时采购未纳入目录等问题,且系统记录与实际不符。
4.合同问题突出。高值耗材采购合同缺失,维保服务合同违背招标实质性内容,部分设备维保内容不明确,责任划分缺失,且对买受人违约行为处理不力。
5.账务处理不规范。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出现负数,会计核算失准,医用材料会计账与库存系统余额不符。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书面反馈,有的已形成书面报告送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纠正。
四、审计建议
(一)做实做细预算编制,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做实预算精细化管理,强化执行零基预算,推进预算支出标准化。二是要充分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和储备工作,加强预算项目库建设,合理测算资金需求,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完整、精细和准确。三是加强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达到精准施策的目的。
(二)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按照”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的原则,对预算指标实行统一规范的核算管理,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及债券资金,确需调整用途的,应及时按程序报人大审批。
(三)强化债务风险防控,依法依规化解存量债务。一是量力而行,强化对隐性债务的监控和约束,逐步清理化解存量债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二是优化债券项目储备,提高债券使用效益,加快债券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债券资金使用成本。三是统筹财力、整合资源,积极盘活政府资产、有效增加土地供给等方式增加本级政府财力,依法依规化解存量债务。四是合理测算全口径债务年度偿债压力,预见未来年度财政支出峰值和压力年度,避免透支财力盲目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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