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8-0800-2022-00033
    • 发布机构: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3
    • 标题: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函
    • 备注/文号:狮环委办函〔2022〕1号
    • 发布日期:2022-07-15
    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2-07-15 17:15 阅读人数:1
     狮环委办函〔2022〕1号

      答复类型:A 

    张传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扬尘污染治理的建议》由我办会同市交通港口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统筹,狠抓落实 

      (一)制定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4月份,石狮市委办公室、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狮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专班。《方案》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扬尘污染治理为重点,坚持与我市实际结合,提出管控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一是提出具体的管控措施,包括扬尘面源污染防治,道路扬尘治理,点源污染防控,机动车船排放管控,重点区域管控,重点时段应对等6大管控要点和23项具体工作举措;二是强化科技支撑,主要措施包括开展走航监测,建设“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引进专业机构服务等;三是加强组织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督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配套出台了《石狮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黄红牌警示机制》(试行),有力保障了各项举措的贯彻落实。《方案》的印发实施,是石狮市在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面的一个创新 

      (二)落实方案措施 

      为了完成既定目标,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招聘8名专职工作人员,组成日常巡查小组,每日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巡查、监督、管理。5月份,专班办公室组织石狮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6个部门业务精干工作人员带队检查,结合现场情况开展培训,以战代训促进巡查小组人员迅速进入角色。截至目前,巡查小组共开展巡查92次,发现存在问题141个,发出整改通知书51份。巡查中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包括:工地抑尘喷淋设施覆盖力度不够、主干道未完全硬化、裸露地表未完全覆盖、出入工地车辆未清洗、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道路上机动车排放黑烟等。对于发现的问题,巡查小组当场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同时将现场情况通报给各职能部门、属地镇街。此外,考虑到石狮周边地区对我市大气环境监测结果有所影响,巡查小组还前往晋江梧林、高铁泉州南站两个点位实地调查,掌握有关情况。 

      6月2日,专班办公室对反馈问题未能按时限整改的6个单位下达黄牌警示,要求其针对反馈问题提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完成时限,确保问题及时完成整改。 

      二、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一)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工作措施 

      1.加强施工扬尘管控管理 

      加强重点污染源检查。对辖区所有在建交通建设工程重点污染源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措施开展检查。建立在管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并每月动态更新。 

      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扬尘整治。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设置硬质围挡,配套足量喷洒水设备,采取覆盖、洒水喷淋、冲洗地面及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对在场地内堆存的采取密闭式防尘网盖。所有在建交通建设工程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颗粒物在线监测设施,并接入“智慧工地”系统平台管理。对未落实扬尘措施的参建单位进行立案处罚。2022年以来,共检查在建公路项目32个(次),发出整改通知书9份,约谈责任主体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2个次,行政处罚施工单位处置扬尘不力的违法行为1起,罚款金额1万元。 

      2. 开展扬尘专项整治。 

      加大对高速出入口、G228等重点路段、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型的执法检查力度,2022年以来,共检查道路运输车辆3425辆次,未发现冒黑烟车辆。采取日常监管、联合执法、异地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渣土车的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渣土车34辆次,未发现扬撒行为。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措施 

      1.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结合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实际,制定下发《2021年石狮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石狮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手册》,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督促项目参建各方严格履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2. 强化扬尘治理措施。一是裸露土方全覆盖。要求各在建工地对施工现场未进行绿化或硬化的裸露场地,必须采用密目式防尘网覆盖,即时施工区域可揭开防尘网,停工时应当随时覆盖。二是全面实施在线环境监测联动喷淋。要求各在建工地全面安装使用在线环境监测联动喷淋系统,对施工现场的PM值等环境数据进行采集并进行实时自动统计分析,当环境数据超过预警值时自动报警并自动开启喷淋等降尘设备,喷淋系统的开启记录可追溯,并通过网络实时上传至监管平台。三是完善洗车设施。要求各在建工地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台,且应配备足够压力和出水量的高压水枪;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人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含有泥浆的污水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出。 

      3. 开展集中攻坚。成立扬尘整治巡查小组,实行每日巡查制度,对辖区内施工扬尘污染重点区域、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监督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形成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整治文明施工、施工扬尘等方面存在的“难点”、“堵点”。去年以来,累计检查在建房屋建筑项目258个(次),出动检查人员1548人(次),督促61个项目设置洗车台及冲洗设施,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61份,对施工扬尘措施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立案查处,开具处罚决定书6份,共处罚金额19万。 

      4. 建立扬尘治理红黑榜。制定下发《石狮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量化考核办法(试行)》,通过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量化考评机制,每季度通报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情况,并在《石狮日报》设立“工程项目扬尘治理红黑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自2021年4月份起已完成两轮全覆盖检查,累计完成考评项目258个,考评率100%。已在石狮日报公告第一期及第二期工程项目扬尘治理红黑榜。 

      5. 举办扬尘治理观摩活动。2021年6月11日我局在泉州石狮碧桂园项目二标段项目成功举办了住建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启动仪式及“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现场观摩活动,进一步推动行业学习交流,通过观摩示范项目,引导、带动全市建设工程推动扬尘整治工作常态化深入开展,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开展。  

      6. 强化“人防”整治标准,确保管控到位。制定出台《2022年石狮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成立常态化扬尘整治巡查小组,实行每日巡查制度,推行扬尘治理红黑榜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检查在建房屋建筑项目76个(次),出动检查人员456人(次),责令整改违规行为22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22份。 

      7. 强化“物防”主体责任,确保落实到位。督促各在建项目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重点提升主体防尘网封闭、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路面硬化、建筑垃圾清理、场区覆盖等管理水平,着力从传播途径上阻断扬尘颗粒扩散,消除或减少施工扬尘污染现象。 

      8. 强化“技防”智慧管理,确保治理成效。通过搭建全市在建工程环境在线监测云平台,整合各在建工程环境监测数据,实现在建项目扬尘治理智能化管控全覆盖。并通过扬尘超标预警机制,迅速发现高值,迅速查找原因,迅速整改到位,实现精准防控,差异化监管,提高整治效能。 

      (三)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措施 

      1. 强化部署落实,严把路线审批。制定并印发《石狮市“滴洒漏雷霆行动”暨百日集中攻坚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题整治工作部署会,通报问题、分析原因,明确各单位职责,从源头、执法、督查等方面推动整治工作。同时依托建筑废土管控平台,联合交警部门及时受理城市建筑废土处置核准申请,严格审核建筑废土运输路线、时段,引导建筑废土运输安全、有序。今年来共审核通过建筑废土运输处置核准暨办理路线牌14块。 

      2. 加强源头管理,强化路面执法。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水利项目参建方落实责任,做好项目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每月对负责管理的在建项目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协调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开展日常路面污染“动态监管”,重点监控问题严重区域,并深入各在建工地、砂石料场开展教育劝导,压实企业运输车辆驶离工地清洗环节,严查运输车辆未净车上路、沿途“滴洒漏”和乱堆倒建筑垃圾等违规行为。同时由局督查机动中队与镇(街道)组成联合执法队,通过设点检查、动态巡查、工地盯守等方式进行昼夜执法,盯防到位,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发现超载等问题的车辆,及时移交交警部门处理。今年来共立案查处“滴洒漏”22起,随意堆倒建筑垃圾18起。 

      3. 督促指导企业,加强车辆管理。通过召开会议、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方式,要求渣土运输企业做好车辆密闭工作,及时修补破损的篷布和后盖密封胶条,加强驾驶员队伍的教育管理,要求所有驾驶员在将车辆驶离工地时要做到净车上路、密闭运输,严禁超载、超速运输,提高驾驶员文明运输意识。 

      4. 依托举报平台,共管渣土运输。通过石狮便民热线及我局110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参与、社会监督渠道,加大了对运输企业违章运输行为的打击和震慑力度,有效的减少违章运输的国家现象。充分发挥视频监控设备的作用,利用数字城管平台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并及时派单,督促落实整改。同时结合环卫考评工作,将“滴洒漏”问题严重的路段及在建工地、砂石料场通报给相关镇(街道),同时抄告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 

      5. 加大机械投入,加强路面保洁。加大机械投入并提高机械式扫路车作业功率,每天安排16部道路清扫车对我市各主次干道进行路面清扫,重点针对工地出入口及滴撒漏沙土污染比较严重的路面反复清扫保洁;加强路面清洗,每天安排6部洒水车对我市主要道路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洒水,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洒水频次;每天安排2部雾炮车,对市区主要道路进行喷洒降尘。 

      (四)市自然资源局工作措施 

      1. 按照石狮市人民政府(狮政专〔202076号)《关于石狮市矿山砂石、沙土堆场扬尘管理》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石狮市自然资源局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石狮市建筑用砂石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狮自然资〔2020224号),明确属地镇政府、相关市直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自职责,进一步规范石狮市建筑用砂石平整、加工及其产生的扬尘和运输管理。 

      2. 督促指导废弃石窟生态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业主单位落实治理项目产生砂石运输车辆出场地时进行高压冲洗,防止存在带泥上路和滴撒漏上路,在治理项目红线范围设置施工围墙,安装喷淋降尘设施,在出口出处安装雾炮等措施落实好防尘降尘。 

      3. 督促指导相关镇加强对国有储备用地平整单位落实场地安装喷淋、冲洗设施的监管,要求平整单位必要时采用绿化喷洒车对场地现场进行洒水降尘,设置沉淀池,砂石运输车辆出场地时进行高压冲洗,防止存在带泥上路和滴撒漏上路,在加工场红线范围设置施工围墙并安装雾喷降尘设施,在出口出处安装雾炮等措施落实好防尘降尘。 

      今年以来石狮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截至目前,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其中优的天数占63.87%,同比增加11.04%,6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7,同比降低0.31,PM10、PM2.5指标分别为31μg/m3、17μg/m3,同比分别降低15μg/m3、3μg/m3下一步,我办将以落实《石狮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各项工作为重点,统筹各方力量,齐心做好全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力争2022年全市空气质量全面向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7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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