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8-3000-2019-00009
    • 发布机构: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08
    • 标题: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例会工作机制等3项工作机制》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环保〔2019〕51号
    • 发布日期:2019-05-14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例会工作机制等3项工作机制》的通知
    时间:2019-05-14 15:43

    各相关股室、单位:

      现将《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例会工作机制等3项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例会工作机制等3项工作机制

      根据原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印发的《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和涉黑涉恶线索移送等工作,构建任务清晰、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工作体系,经研究,建立健全例会工作机制等3项工作机制,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 建立例会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

      综合股根据上级部署安排或各相关股室、单位提出的议题申请,发送会议通知,组织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精神、重要批示精神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会上传达通报各股室、单位工作情况,组织领导小组成员集中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会议纪要和学习材料、照片等材料。

      法规宣教股负责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每月发布一期简报向社会公众公开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进展、新举措,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如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短信等形式推送信息,充分展示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和成效。

      二、健全线索摸排机制,深挖黑恶线索

      环境监察大队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每月开展重复信访件整改情况后督察,重点排查信访积案、重复信访件、上级交办件和其他可能存在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特征的信访件;建立网格化排查机制,依托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挖掘基层存在的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排查小电镀、小造纸、小制革、小漂染、铅酸蓄电池、碎布漂白等六类重污染项目,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对环境监察大队一线执法人员问卷调查,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开展重点监管企业走访、问卷调查,拓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渠道。

      各股室、单位要按照职责开展摸排核查,重点核查行政处罚案件(法规宣教股)、环评验收(审批股)和信访件(环境监察大队),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涉黑涉恶线索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汇总相关线索,按规范格式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各股室、单位逐步建立线索摸排长效机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提高对涉黑涉恶线索的灵敏度,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三、建立线索会商机制,及时报送信息

        各股室、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信息交流和疑难问题研究,在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时,应当主动、及时与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情报信息,局综合股及时组织各股室、单位召开线索会商工作研讨,经会商确定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由环境监察大队及时按相关规定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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