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8-2500-2010-00001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3-25
    • 标题:石狮市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10-03-25
    石狮市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25 16: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各项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7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石狮市环境保护局综合股联系(地址:石狮市回兴路环境监测监控中心三楼综合股,邮编:362700;电话:0595-83083868,电子邮箱:ssshbj@shishi.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落实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重要举措。我局按照石狮市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于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本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综合股的领导兼任,局综合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局综合股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检查、评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受理;负责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指南更新、文本格式,网站信息管理发布等具体工作。法规宣教股负责对拟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处理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涉及到的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报道,组织召开新闻(信息)发布会等工作。监察室负责协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社会评议和投诉受理等工作。其他股室按照职责分工,提供各类拟公开信息。 

      (二)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编制公开目录和指南。我局按照石狮市人民政府和环保部、省环保厅、泉州市环保局的部署,认真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内容及范围,制定了《石狮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在时间紧、内容多、要求高的情况下,认真梳理和整理出涵盖我局的机构设置、行政许可、办事服务事项、政策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和目录及公开指南。在形式与内容上以简洁明晰、方便群众查询、有利于工作为原则,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 

      全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及时予以公开,从2005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9条,其中,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4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2条,环境监察类信息8条,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 

      (二)公开形式 

      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2009年没有收到我局申请公开的信息,因此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部分股室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致使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内容还不够全面,与广大公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由于信息公开与保密没有非常明确的界限,因此可能存在有些信息应公开而没有公开的现象。 

      3、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依赖门户网站,还没有达到条例规定的在图书馆、档案馆等提供环保信息查阅的渠道。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0年,我们将在石狮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领导下,在市府办的指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要进行认真梳理,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满足公众对政府环境信息的需求。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评估办法。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考核评议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石狮市环境保护局 

      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09  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57 

    179 

    其中:1、网站公开 

     

    57 

    179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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