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8-0200-2017-00001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保护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04
- 标题: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备注/文号:狮环保函[2017]3号
- 发布日期:2017-01-04
2017年1月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而成,主要报告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附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并于2017年1月5日前在石狮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本报告予以公布。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通过“中国石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综合股联系(地址:福建省石狮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301室,邮编:362700电话:0595-83083868,电子信箱:ssshbj@shishi.gov.cn)。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我局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日常办事机构,专人负责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确保信息的质量。按照“谁获取、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结合我局职责分工,将工作落实到具体股室、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别和报送时限,确保信息的数量和时效性。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石狮市政府门户网站、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开栏等形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对“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全面升级,优化网上办事流程和网络咨询投诉平台,强化环境信息公开,网站增设“环境监测”模块,实现石狮市区空气质量的实时数据更新。
(三)推进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在信息公开中紧贴重点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局环保水务工作实际,通过石狮市政府门户网站、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网站,强化区域生态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建设项目审批、区域水环境质量、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环境应急、环境监察执法、重点污染源信息等,确保重点工作群众的知晓率,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我局从2008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0条。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4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7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公众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公众还可通过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网站查阅我市生态环保工作相关信息。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备案工作,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件均及时送往市档案馆备案。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今年,我局创建“石狮生态环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最新的环境保护相关动态,包括法律法规解读、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环境监察执法、水务执法、环境质量以及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等。对于群众对我市环保工作的一些误解,我局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相关权威信息,消除群众的疑虑。10月29日,一条“鸿山热电公司用十几米的铁皮烟囱排放白烟,给老百姓造成极大的身体伤害”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广泛被转发,我局及时发布消息,向公众澄清“铁皮烟囱是因鸿山热电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需要而临时增设的烟囱,所排白烟只是水蒸气”,在最短时间内消除群众误解,避免造成社会恐慌。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6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2016年度,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从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开展以来,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大,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法规的解读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需进一步拓宽,载体需进一步丰富。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环保法规及环保政策解读信息的发布。二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载体,除石狮市政府门户网站、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网站外,加强电视、报刊等媒体报道,并充分发挥好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作用,拓宽群众知情渠道。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为我局在石狮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发布的政府信息统计数据。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2 |
590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2 |
59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8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6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8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6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1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