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0 16:5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石狮市回兴路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邮编:362700,电话:0595-83083868,电子邮箱:fjssh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对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环境保护相关栏目进行整合,优化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修定《依申请公开表格》,确保新旧《条例》顺利衔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19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38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48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4条。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次,其中属我局掌握政府信息1项,已按时办结;另1项非我局掌握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向相关单位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保密审查程序规定,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公众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2019年制作、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3条,全部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送市档案馆、图书馆存档。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1、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共16项。本年度,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建设项目受理、拟审批、审批决定及行政许可审批等信息共381条。2、加强媒体日常宣传,强化生态环境政务信息工作。本年度在“石狮生态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报道200余篇,在《石狮日报》报道100余篇。12369环保举报平台共受理群众举报250起,均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我局及时分解任务,明确职责范围,要求各责任股室(单位)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并严格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政府信息的公开主体、范围、时限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够全面,丰富,信息收集工作不够顺畅,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及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今后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学习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并根据“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进一步拓宽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内容,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本单位信息公开进行回头看,及时补充调整本单位信公开内容及栏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将水务相关职能划出,故表二中第二十条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相关统计数据同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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