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对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环境保护相关栏目进行整合,优化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修定《依申请公开表格》,确保新旧《条例》顺利衔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19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38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48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4条。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次,其中属我局掌握政府信息1项,已按时办结;另1项非我局掌握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向相关单位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保密审查程序规定,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公众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2019年制作、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3条,全部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送市档案馆、图书馆存档。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1、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共16项。本年度,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建设项目受理、拟审批、审批决定及行政许可审批等信息共381条。2、加强媒体日常宣传,强化生态环境政务信息工作。本年度在“石狮生态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报道200余篇,在《石狮日报》报道100余篇。12369环保举报平台共受理群众举报250起,均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我局及时分解任务,明确职责范围,要求各责任股室(单位)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并严格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政府信息的公开主体、范围、时限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够全面,丰富,信息收集工作不够顺畅,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及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今后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学习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并根据“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进一步拓宽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内容,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本单位信息公开进行回头看,及时补充调整本单位信息公开内容及栏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将水务相关职能划出,故表二中第二十条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相关统计数据同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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