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生态环境质量、行政许可、污染源监管、处罚强制、生态赔偿、应急管理及生态环保督察等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及噪声监测点监测等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双随机”监管等基础信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24年,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74条,同比下降7.5%。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5条、不予公开信息数43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2024年,我局向两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保证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安全完整准确,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对历史信息进行回顾检查,保证不出现问题。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送市档案局及图书馆存档,方便群众查阅。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级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拓宽公开渠道,每月定期于公开橱窗公开环境行政许可、环境投诉、违法处理及应急预案备案等环保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通过石狮日报、“石狮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中国环境报等平台发布生态环境信息,扩大受众面。2024年以来在石狮日报、中国环境报等各级媒体渠道共报道30余篇,通过“石狮生态环境”公众号推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及环保知识科普、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文章及公益广告等680余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局办公室负责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各股室、直属单位做好职责分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会,认真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要求对本局政务公开开展自查并完善,加强网站安全检查,防止出现信息泄密,保证政府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种类等还需进一步扩展细化,政策解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公众参与度较低,互动性不足。2025年,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工作重点,扩大公开内容、丰富公开种类,加强公众互动交流,持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切实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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