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4 11:09 阅读人数: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石狮市回兴路792号,邮编:362700,电话:0595-83083886,电子邮箱:fjssh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与社会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持续提升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25年,全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73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并向“两馆”移交主动公开信息5条。加大环保领域重点工作如水、空气及噪声环境监测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随机”监管、生态环保督察、突发环境事件、重点企业在线监测等基础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整理公开事项,收集政策文件,基本完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优化协调流转明确申请的内部协调路径与时限。二是强化对接服务,做到收件、办结两次联系确认。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网络在线申请。其中1件信息已主动公开,1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所有申请均已依法按期答复,按时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体系,修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确保工作有章可循。二是规范发布流程,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制度,保障信息准确、及时、安全。三是加强资源管理,按标准对公开信息进行规范管理,动态更新公开指南与目录。四是落实源头认定,在公文拟制等环节同步明确公开属性,提升规范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配合市政府网站优化要求,完成我局公开栏目调整积极运营“石狮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规范发布流程,加强内容策划。年内通过公众号二次传播《美丽石狮行动方案》及《石狮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石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政策解读材料,有效提升政策知晓度与社会参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室协同的工作机制。积极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培训,提升依法公开意识与业务能力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上级单位的问责及绩效考核扣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个别业务股室报送公开信息不够积极主动,需加强信息产生、审核等环节提质增效。二是公开内容及公开载体方式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需更加多样化、通俗化。 

      2026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内部信息共享与协作联动,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切实将公开要求纳入日常业务工作全过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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