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4-3000-2018-00042
- 发布机构:石狮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10
- 标题:石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商务综〔2018〕37号
- 发布日期:2018-07-11
各股、下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8〕51号),经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各股、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围绕中心工作,细化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市效能办、政府信息公开办将对落实情况实施量化考核,并适时组织抽查。
石狮市商务局
2018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责任股室 |
工 作 要 求 |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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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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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
综合股 各业务股室 各事业单位 |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
综合股 各业务股室 各事业单位 |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
综合股 各业务股室 各事业单位 |
全面完成市、镇两级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设立权责清单专栏,并纳入各单位主动公开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综合股 各业务股室 各事业单位 |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综合股 行政审核审批股 商务行政执法大队 |
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并公布本级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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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
综合股 各事业单位 |
推动市、镇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地方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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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 |
综合股 |
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各单位主要领导落实政策解读职责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依据。 |
8.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
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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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
9.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
综合股 |
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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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
综合股 商贸股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粮油管理处 |
积极稳妥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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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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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
综合股 行政审核审批股 |
贯彻落实《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狮政综〔2017〕101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整合同级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
(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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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深化“放管服”改革 |
行政审核审批股 |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
13.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
行政审核审批股 |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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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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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
综合股 各业务股室 各事业单位 |
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
15.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
综合股 |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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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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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综合股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各级各部门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
(九)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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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
综合股 |
各级各部门要完善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
(十)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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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综合股 |
市委社工部(民政局)、市教育局、国土局、文广新局、卫计局、环保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开展情况要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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