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2-0800-2020-00004
- 发布机构: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17
- 标题: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石狮市商务局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07号建议的答复函
- 备注/文号:狮农函(2020)19号
- 发布日期:2020-06-17
邱清培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基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商务局,现将我局办理意见反馈如下:
石狮市是渔业大市,近年来,远洋渔业加速发展,目前我市实际有14艘远洋捕捞渔船获得国际渔船安全证书和捕捞许可证书,并投入公海生产。
目前我市没有专用远洋渔业码头可供停靠卸货,远洋渔船只能在我市一类口岸即石湖商用码头或异地停靠,若在石湖商业码头停靠卸货存在占用泊位时间长、影响集装箱装卸货等问题,只能短暂停泊靠岸,无法长久,远洋渔业基地建设有必要,且迫切。
我市多次探索建设远洋渔业基地的可性行,如考虑在锦东一级渔港项目基础上改造远洋渔业码头,然而,泉州湾港区锦尚作业区开放水域并未包含锦尚湾内侧锦东一级渔港拟建设水域,按规定应重新报国务院审批列入开放计划,且需列入《国家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目前新增申报获批难度极大。
目前,商务部门正协助园区港口有限公司申请将梅林码头改造作为远洋渔业运输专用码头,梅林码头位于永宁镇梅林村,建成5000吨码头1座,其水域处于深沪湾开放水域范围内。梅林码头对台小额贸易业务于2012年8月因不符合海关监管条件,被停业整改。2015年11月份晨华公司退出经营,梅林港公司处于整改期间,没有资质进行港口经营。2017年9月园区港口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启动了梅林商业码头整改提升工程,拟将梅林码头改造作为远洋渔业运输专用码头,以满足远洋渔业船舶对码头泊位使用日益增长的需求。
市商务局通过多次与泉州商务局(口岸办)以及驻地联检单位沟通协调并取得支持,进一步明确码头对外开放的功能定位和项目目标,结合石狮市远洋捕捞、海产品加工贸易、冷链物流及海洋产业规划形成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协调远洋渔业企业在进境口岸监管区内规划建设进口冷冻水产品查验区、冷冻储存库。目前正协调落实码头沉箱转移事宜,待沉箱移除码头恢复经营资质后正式上报申请对外开放。
分管领导:许明艺
经办人员:刘伟荣
联系电话:82226822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石狮市商务局
2020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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