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2-0500-2023-00075
- 发布机构: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2
- 标题:2023年11月(石狮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第28批)
- 发布日期:2023-11-22
序号 |
立案时间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依据 |
执法法律条件 |
执法决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结果 |
1 |
2023年11月13日 |
闽狮渔07635陈走平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案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或者未保证渔业船舶符合适航和安全要求的,对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2023年11月2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
2 |
2023年11月14日 |
闽狮渔08727周汗连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案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或者未保证渔业船舶符合适航和安全要求的,对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2023年11月2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
3 |
2023年11月13日 |
闽狮渔07252蔡加晓未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作业制度和规程案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组织实施交通、生产各项安全作业制度和规程,或者不服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指挥机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指挥的,对船长处五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渔业船舶船长的职务船员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023年11月2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4 |
2023年11月13日 |
闽狮渔08773蔡振图未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作业制度和规程案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组织实施交通、生产各项安全作业制度和规程,或者不服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指挥机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指挥的,对船长处五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渔业船舶船长的职务船员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023年11月2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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