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2-0500-2025-00010
- 发布机构: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8
- 标题:2025年4月(石狮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第5批)
- 发布日期:2025-04-18
| 序号 | 立案时间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依据 | 执法法律条件 | 执法决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结果 | 
| 1 | 2025-03-14 | 石狮市益农化肥店(林国挺)销售农药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案 | 行政处罚 |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 |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一)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 2025-04-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 | 1、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00元 合计: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 
“双公示”链接地址:https://credit.quanzhou.gov.cn/#/double-publicity-info?creditCode=11350581MB1936492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政通APP
					                
					闽政通APP 
					 闽公网安备:35058102000001号
闽公网安备:350581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