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2-0500-2025-00064
    • 发布机构: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7
    • 标题:2025年11月(石狮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第9批)
    • 发布日期:2025-11-07
    2025年11月(石狮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第9批)
    时间:2025-11-07 16:20 阅读人数:1

    序号

    立案时间

    案由

    执法类别

    执法法律依据

    执法法律条件

    执法决定日期

    办理程序

    办理结果

    1

    2025-08-22

    福建米图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案

    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农药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农药生产企业不执行原材料进货、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的规定。

    2025-1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

    一、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525元;

    2.处罚款人民币11000元。

    二、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上述两项罚没款共计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贰拾伍元整(¥27525元)。

      “双公示”链接地址:https://credit.quanzhou.gov.cn/#/double-publicity-info?creditCode=11350581MB1936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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