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2 09:41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3楼302室,电话:0595-83050003,邮编:3627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导下,信息公开方面,我局制定了《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主体、范围、形式、时限。本年度我局共计主动公开信息数2条,所属类别为“其他类信息”,不予公开数85条,未接受群众依申请公开件。 

      信息管理上,制定《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履行审查手续。主动、及时将公开信息送交市档案馆和图书馆,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 

      平台建设上,以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为依托,积极拓宽网站、广电云平台、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报纸等政务公开渠道。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在云平台设有政策法规、退役军人风采、双拥工作、优待抚恤四个子栏目;在微信公众号设有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特别策划三大子栏目,及时传送政策信息。 

      监督保障方面,明确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机关政务公开监督反馈制度,完善考核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因我单位涉及处理军队事务,多为敏感讯息,能对外公布的讯息有限。二是政策解读形式相对单一,图文并茂等创新做法较少。 

      改进情况:严格审核每份文件,信息发布做到“能公开必公开”,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的形式,积极探索、不断拓展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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