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2 16:49
     

    本年度报告由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3302室,电话:0595-83050003,邮编:3627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泉州市、石狮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聚焦社会公众关切,紧紧围绕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3条。“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各类信息281条。规范做好机构设置及权责、2021年部门决算、2022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使用、干部任免等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群众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肃信息发布审核纪律,按照“三审三校”规定逐层审核把关,建立信息发布台账,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安全,涉密信息不上网。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决扛起本单位制定或带头起草的政策文件解读主体责任。及时办理、答复市政协提出的《关于安置退役军人担任校教官或专职保安的建议》,并完整公开答复函相关内容。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快速传播宣传作用,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均通过“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石狮市退役军人”小程序公开,进一步提升公众知晓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根据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更新、维护信息公开专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同时,积极联系石狮日报、石狮电视台、中国石狮网等多家媒体及时公开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动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综合股设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受理、分派、答复、归档等工作。积极参加市政府办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水平。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反馈制度,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达到上级要求,未收到相关社会评议,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务信息公开有待于拓展新的展示方式,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我局信息公开栏目建设,积极探索新型政策解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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