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6 16:30

    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3302室,电话:0595-83050003,邮编:3627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我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状态,重大事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信息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3条。“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各类信息3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明确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对于部门生成的最新信息,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及时予以公布,对于已失效或内容有较大更改的及时调整,保证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同时落实好保密制度,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完善改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主要以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发布主阵地,依照自身权责清单和工作职责,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的辐射作用,重点发布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方便群众了解查阅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同时,积极联系石狮日报、石狮快讯等新媒体及时公开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综合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督促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认真履行公开信息审查手续,全局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反馈制度,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达到上级要求,未收到相关社会评议,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政务公开岗位工作交接需进一步规范、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通过更新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等方式,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新颖性、可读性和便民性;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增强工作人员顺畅交接,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能力,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11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