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8-1000-2019-00004
- 发布机构: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0
- 标题: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确定2019年石狮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对象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卫健〔2019〕51号
- 发布日期:2019-05-10
各镇(街道)卫生计生办:
按照《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卫家庭〔2014〕68号)、《泉州市人口计生委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提前享受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通知》(泉人口发〔2014〕20号)和《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二女夫妇奖励金和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的通知》(狮政综〔2015〕84号)规定,我局按程序对2019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对象进行年审,年审情况如下:
一、 确认情况
对2018年确认发放的2461名对象以及2018年申报的1010名对象进行年审,确定2019年发放对象3424人(附件1,其中低保对象57人)。
二、变动情况
1.退出43人(附件2)。其中:蔡丽谊等26人因死亡退出;蔡友好等4人因户籍迁出石狮市退出;蔡清快等3人因自2019年起开始享受特别扶助、退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永宁镇龚超雄等8人因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退出;祥芝镇蔡庆祝自愿退出;鸿山镇王垱因子女数增加退出。
2.重复申报3人(附件3)。锦尚镇林群英、张明双,已于2018年由农村二女夫妇奖励转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又于2018年重复申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导致信息重复,以上2人均删除多余的一条信息。蚶江镇蔡继麦,已于2018年开始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又于2018年重复申请该奖项,删除其中一条信息。
3. 转入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人(附件3)。原永宁镇对象李凉凉,2017年2月户口从永宁镇迁至湖滨街道曾坑社区,2019年起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转入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附件:1.2019年石狮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对象花名册
2.2019年石狮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停止发放对象花名册
3.2019年石狮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重复申报及转出对象花名册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