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5 09: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狮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511室;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17372;传真:0595-88707382;电子邮箱:ssswjj51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本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等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积极推进我市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稳步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积极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石狮日报》、政务公开栏等方式结合卫健职能实时跟进加大卫生监督、医疗服务、疫苗监管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领域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解读卫生健康工作相关政策。本年度政策措施发布27条,院务公开栏目发布90条,卫生监督栏目47条,医疗服务栏目发布32条,预防接种管理栏目发布179条,疾病应急救助16条等;公开疫情相关信息及时发布疫苗接种安排表和疫情防控信息,共发布科普疫情防控知识信息共258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9件,办理行政许可967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21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突出重点,把群众最为关心、反映最为强烈,社会最敏感、容易引发矛盾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2021年,共制定政府信息51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条,文档电子化达100%;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1条,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共4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同步送交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做到纸质文本、电子文本送交数量一致。全年制作规范性文件1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制定政策解读文件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为依托,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宣传载体建设。做好日常“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工作,着力打造权威平台,提升服务水平。坚持每周5-7次编发卫生健康工作资讯、政策解读、疫情防控信息、普及卫生健康知识等信息,同时在平台开设避孕药具领取、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流程等便民服务专栏,满足广大群众获取高效、快速、准确卫健信息的需求。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村卫生所(室)等小型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核酸检测、新冠疫苗接种等工作,深入开展卫健系统防控工作情况、权威信息、健康提醒发布、疫情防护科普知识宣传等,为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疫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共编发消息900多条,单条阅读量达1万人次左右共4条,总阅读量达868000多人次。

      (五)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正常运转,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实事求是地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接到群众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制度不够完善,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分类不够明晰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公开平台和渠道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完善。

      (二)具体改进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相结合确保公开信息的便民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以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全面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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