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11: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狮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511室;邮编:362700;电话:0595-88619998;传真:0595-88707382;电子邮箱:ssswjj51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努力使我市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规范、高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了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稳步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2年度,重点对卫生健康方面信息进行公开,其中卫生健康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信息7条,占2.51%;院务公开类信息14条,占5.02%;卫生监督类信息34条,占12.19%;医疗服务类信息10条,占3.58%;预防接种管理类信息198条,占70.97%;疾病应急救助类信息4条,占1.43%;饮用水卫生安全类信息4条,占1.43%;疫苗监管类信息6条,占2.15%;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类信息2条,占0.72%。积极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石狮日报》、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及时解读卫生健康工作相关政策,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解读《关于适用<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22年度我局接到群众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2022年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总数23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条,文档电子化达100%;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0条,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共1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送交市档案馆和图书馆,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同步送交,做到纸质文本、电子文本送交数量一致。2022年,我局向两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

      (四)平台建设 

      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平台的基础上,我局拓宽公开渠道,2022年在“石狮卫生健康”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55条,阅读总次数达196.1万次,阅读总次数较上一年度增加95.3万次,设置了“便民链接”“卫健动态”“诊疗预约”3个栏目公布“核酸检测点”“行政许可办事流程”“专家坐诊”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量10.1万人次。在《石狮日报》设立“卫生与健康”专版,共刊登宣传报道35版。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卫健系统工作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体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公开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局领导分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切实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卫健系统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预防、减少和消除网络舆情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通过深入剖析探究,全面查摆问题不足,主要问题如下: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仍然不够丰富;三是人员队伍不够稳定,专业管理水平不高,政务公开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将继续强化学习国家、省、泉州、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结合卫健工作实际,具体工作如下:一是重点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健康教育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三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多元化、特色化”建设,确保群众轻松、便捷、及时获取政府信息,享受智能、贴心、便利服务;四是稳定人员队伍,局机关包括下属单位均指定专人负责,并配备B岗,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石狮卫生健康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20日 

    附件:石狮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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