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6-0100-2017-00057
- 发布机构:石狮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8-20
- 标题:石狮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成立文化遗产安全巡查工作小组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文综〔2017〕43号
- 发布日期:2018-01-18
石狮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成立文化遗产安全巡查工作小组的通知
狮文综〔2017〕43号
各镇(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宝盖山风景区管理处、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局属各单位:
为巩固我市“古泉州(刺桐)史迹”遗产点文物本体及遗产区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切实加强对各遗产点文物的长效管理,进一步强化全市各级文物的安全监管,决定在建立遗产点保护管理联动协作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成立市文化遗产安全巡查小组,开展常态化巡查督导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蔡志坤 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副组长:曾晓敏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国宏 市博物馆馆长
成 员:卢章达 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股股长
洪向曦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监督股股长
林佳曲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综合股股长
杨 周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
邱新生 市博物馆副馆长
曾建平 市博物馆(文保中心)馆员
黄诗瑶 市博物馆馆员
黄茹虹 市博物馆(文保中心)馆员
薛道达 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李小燕 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科员
一、主要职责:
(1)针对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泉州市等上级领导和有关顾问专家历次提出对遗产点的整改任务清单,对各遗产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2)按照我市关于加强遗产点秩序管控协调专题会议精神,对各联动协作单位落实管控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对各遗产点的文物本体保护、周边环境景观维护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属地落实责任,做好遗产点日常管理;
(4)督促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做好文物安全保护,消防安全等措施;
二、工作要求:
(1)对申遗点进行巡查或抽查,督促各遗产点属地及联动协作单位落实整改;
(2)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查,督促各文保单位落实文物保护、文物安全的长效管理;
石狮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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