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237-0100-2023-00048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9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备注/文号:狮信规〔2023〕1号
- 发布日期:2023-12-29
石狮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时间:2023-12-29 14:45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我局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需要适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附件:1.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石狮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
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1 |
石狮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石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律师参与接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狮信〔2019〕1号 |
附件2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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