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237-0100-2025-00005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9
- 标题:石狮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信联办〔2025〕6号
- 发布日期:2025-05-20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石狮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施行以来,推动了我市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有力支持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落实2025年度石狮市人民政府普法计划,积极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群众需求,持续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大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泉信〔2025〕14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线,着力打通“路线图”,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落地落实、入脑入心,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宣传重点
深入挖掘报道《条例》实施三周年以来,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经验、涌现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解读《条例》内容,将《条例》的法言法语转化为规范工作、解决问题的路径指引,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常态长效,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以持续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着力点,奋力开创全市信访工作新局面。
三、时间安排
2025年5月,为期一个月。
四、工作安排
(一)丰富《条例》宣传载体
征订《条例》单行本,印发《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及说明》,制作《教育领域信访法规服务手册》《劳动社保信访法规服务手册》等宣传折页、宣传海报、宣传展板、宣传品等;在公共活动场所、交通要道、公共交通工具等位置设置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海报,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
(二)开展《条例》宣讲培训
全市信访系统将《条例》列入理论学习内容,与学习、理解、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紧密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条例》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书面测试、知识竞赛等,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组织工作人员、律师、志愿者等进村(社区)全面宣传推广运用《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导引图”及说明、“五化”“四到位”路线图,结合《条例》内容,围绕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重要条款,进行重点阐释,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三)营造学法社会氛围
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积极策划各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掀起学《条例》、用《条例》热潮。线上依托新闻媒体、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结合《条例》实施三周年进行综合报道;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经验做法,宣传介绍逐级上访、法治信访,引导群众依法就地表达诉求,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开展《条例》实施三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抓手。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坚持务实勤俭,避免铺张浪费,注重实际效果。
(二)落实工作责任
要把开展《条例》实施三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作为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调度指导和督促检查。充分调动新技术新应用,运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宣传广度和深度,确保扎实完成各项学习宣传任务。
(三)增强宣传实效
要结合地域、民俗文化等特色资源,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条例》宣传向基层延伸,推动《条例》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市信访局将于“石狮信访”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条例》宣传相关内容,对各镇(街道)活动具体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宣传,同时将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内容。
(四)及时总结提升
各镇(街道)要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注意收集活动情况,将附件、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的总结和相关宣传资料、照片等于5月30日下午下班前通过政务网报送市信访局。
附件:《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情况表
石狮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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