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6 08:39

      本年度报告由石狮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联系(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裙楼2楼226室,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22106,电子邮箱:sssxfj21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方面。2021年,市信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通过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2021年,市信访局未收到群众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石狮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石狮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并指派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管理和保存,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要求及时主动送交“两馆”。2021年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数92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条、移送“两馆”政府信息数4条。  

      (四)平台建设方面。依托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根据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更新相应栏目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建立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需要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由办公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主要领导分别审核后,才可发布,依规、依职能推进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需进一步加强;2.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文件内容多较为敏感,与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仍有一定差距;3.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工作能力水平不足,需加强学习。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根据上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严格筛选,对不敏感的信息和涉及群众关心、关切的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 

      二是定期自查自纠,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对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存在不足之处、不够规范的情况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组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章文件,参加上级举办培训会,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提升业务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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