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2 15:04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联系,地址:石狮市濠江路1398号,邮编:362700,电话:0595-8305122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通过石狮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并发布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填报《机关、单位互联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从源头上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

    1、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是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梳理细化中心管委会政务公开事项,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编制“办事一本通”汇总1115项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办事服务信息。三是建设“两个”服务专区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和“惠企政策查阅”服务专区。政务公开专区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配备查询一体机,由专人提供咨询引导、免费打印复印等服务。“惠企政策查阅”服务专区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陆续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43项,着重展示各项政策的申报条件、补助标准及政策依据等内容,分类排列,为广大企业及相关人才提供便捷查阅和申报指导服务。

    2、规范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一是规范“五级十五同”标准化建设。参照国家、省级标准化事项目录清单,指导各进驻窗口、单位、分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做好“五级十五同”事项绑定和发布工作。细化梳理所有进驻事项的服务指南,明确事项类型、设立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十五项要素。对涉及需群众填写格式表单的事项,上传示范表单范本供群众参考填写。公开业务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供群众监督。二是提高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通过优化流程、压缩时限、精简材料,推动各进驻窗口(单位)、分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将更多行政许可“承诺件”转为“即办件”,增加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让群众办事更高效便捷。目前,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达到48.16%。

    3、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推行“一件事”套餐服务。梳理并公布两批共20个“一件事”套餐服务事项清单,“我要开便利店”“我要开水果店”等事项在“一件事”专窗正式运行。共办理“主题式”高频事项2356件。二是推行不见面审批“网上办”。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对事项进行提星升档,网上可办率达到98.2%,“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达70.6%,“全流程网办”事项占比达52.5%,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三是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24小时自助服务区配备政务服务一体机、自助办税终端机、营业执照自助打照机、二代身份证自助受理机、自助拍照机、居住证签注自助终端机,群众可自助办理不动产证明打印、打印纳税记录、完税证明等事项。在9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增设政务服务一体机,不断提升群众“自助办”便捷度,打造“不打烊”服务四是推广微信公众号平台。“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整合中心政务服务功能,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信息,如中心工作动态、“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惠企政策等相关资讯。设有“XIN服务”、“新资讯”、“心互动”三个版块,具有事项预约、自助取号、办事查询、12345热线等功能。至今共推送图文128期173篇,总关注用户数25758,成为企业群众了解我市审批改革和政务服务信息的一扇窗口。

    (五)监督保障

    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中心管委会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中心管委会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公开,每季度按时上报政务公开信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信息采集不够丰富,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提高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稳步提高公开质量。

    2、加强媒体舆论宣传力度。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LED屏、政务公开栏等新媒体,不断加大“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信息。

    3、发挥12345热线平台作用。及时统计、总结、分析具有普遍性阶段性的群众投诉或建言,向市委、市政府及各联动单位通报情况,协调部门主动担责,提高诉求件办理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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