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31-1203-2019-00058
    • 发布机构: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31
    • 标题: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刻吸取“5.30”交通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 备注/文号:狮住建〔2019〕104号
    • 发布日期:2019-05-31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刻吸取“5.30”交通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9-05-31 09:37

      各在建项目单位、辖区建筑企业、局属有关单位 

      2019530日零时左右,在石狮市永祥路锦尚卫生院路段,一人驾驶普通摩托车坠落路面施工坑内,导致1人当场死亡。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现就立即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二、检查重点 

      (一)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施工现场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各类事故预防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高边坡、外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环节的检查,严格执行《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房建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狮住建〔201988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二)施工安全设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临边防护、高处作业、临时用电、消防设施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工地、市政工程的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三)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特别是山边、溪边、水边、低洼地带等部位的在建工地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排水、基坑边坡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建筑起重机械、临时设施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汛期安全生产的需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预警监测,发现险情要及时、准确上报,确保应急处置到位。 

      (四)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等情况。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要切实发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作用,加强在建项目日常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跟踪落实处理,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三、检查方式 

      (一)项目部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19615日前,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施工(含总承包、专业承包)、监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 

      (二)企业全面自查。20196月底前,施工、监理企业应由企业领导带队对本企业所有承揽的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形成书面检查记录留档备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发出改正通知书并及时督促项目部落实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工整改。 

      (三)主管部门检查督导。即日起至20199月底前,市质监站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同时,对辖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情况应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上留痕、可追溯,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市住建局将组织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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