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31-0100-2023-00029
    • 发布机构: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1
    • 标题: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石狮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住建〔2023〕64号
    • 发布日期:2023-11-01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3-11-01 09:2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权责事项动态管理,我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1810-2018)及“三定”规定,重新梳理调整权责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确定权责清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事项332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230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29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和其他权责事项33项。对于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实施。

      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逐步健全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畅通权责清单公众互动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查询、使用和监督。

      三、加强运行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遇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发生变化或审批服务改革要求等,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附件: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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