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31-3000-2023-00001
    • 发布机构: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8
    • 标题: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集(2023年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住建〔2023〕75号
    • 发布日期:2023-12-28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集(2023年版)的通知
    时间:2023-12-28 16:1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房建设管控,落实带图审批,提升城乡建筑风貌,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和〈工作重点、亮点和底线清单〉的通知》(闽建办函〔2023〕6号)文件精神,《石狮市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集》(2023年版)现已修订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各镇要全面落实农房建设“带图审批”,严格审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建筑立面图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相关规划许可,符合要求的在相关规划许可中予以明确,并附图审批归档,同时向建房申请人发放并宣讲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级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村民参与”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规范宅基地审批,指导各镇完成农村建房审批“一个窗口、一套机制”规范化建设,在审批环节100%落实农房建设审查。督促指导各镇加强农房建设批后监管,杜绝违章建设和新增“裸房”。

      本图集适用于各镇行政区域内的农房建设,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附件:石狮市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集(2023年版)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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