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4 18: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62186,电子邮箱:ssszjj201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7条、行政许可信息16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5条,其他类信息26条。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等信息,实现项目施工许可透明化、规范化,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以惠民生、促服务为根本目的,重点解读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建筑市场、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法规,积极回应民生关切,今年来在市政府网站共发布解读稿7篇。三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定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专班,并设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目前,我局已按时完成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等4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9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4件、无法提供数2件、不予处理数2件、告知补正数1件。2020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已被依法纠错;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发布流程以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2020年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414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均按时限移交档案馆、图书馆,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认真梳理住建系统政务公开事项和信息,公开事项应公开尽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图书馆、档案馆等方式,多方位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同时,接受社会公众对我局所承诺公开的事项信息是否准确、渠道是否畅通、公开是否及时、内容是否清晰进行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成立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对接、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二是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党务公开条例、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不断规范和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目前已制定出台《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制度及舆情应对处置制度》《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15

      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3

      8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4

      253

      8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缺乏足够的重视。二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三是公开信息的多样性有待拓展。四是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需加强和深化。

      主要改进方向及情况:一是加强新《条例》的宣传贯彻。继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新《条例》,加深群众对新修订《条例》的了解程度。同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推进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深入落实。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催办机制,增加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和及时公开性,重点抓好住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力度,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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