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6 14: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62186电子邮箱:ssszjj201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一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抓住工作重点,增强公布时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到位的原则,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行政许可、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等民生及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回应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上的热点问题。2022年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204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均按时限移交档案馆、图书馆,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依申请公开信息按规定时限回复。202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均按时做好答复。2022年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做好信息上传和发布工作,制定出台《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制度及舆情应对处置制度》《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等文件,要求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发布的信息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对目录进行了调整完善,实现了栏目的优化升级。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借助“局长走流程”活动,进一步推进数据共享调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办事服务效率,主动靠前服务,提供延时咨询服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行政审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市政府网站日常管理,确保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加强信息上网前审查,信息发布后读网。主动公开信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严禁涉密、敏感信息公开发布,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可靠性。结合上级部门检查,做好我局市政府网站自查工作,确保内容更新及时、准确。二是定期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社会评议体系中,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反馈制度。2022年,我局未有因政务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相关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35.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定的不足。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信息范围、标准和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常态化,提高工作层次,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和学习,提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力度和水平。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对群众来信及时回复,切实解决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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