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4-1700-2023-00054
    • 发布机构:宝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4
    • 标题: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盖镇黑臭水体水质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宝政〔2023〕93号
    • 发布日期:2023-11-24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盖镇黑臭水体水质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1-24 09:37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宝盖镇黑臭水体水质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宝盖镇黑臭水体水质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为充分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切实提升我镇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质量,以抓好水污染、河道治理等为重点,推进黑臭水体治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结合我镇实际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围绕问题整改,加快问题解决和整治力度,在行动上主动策应中央环保督察,突出重点,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要围绕整改弱点、短板,以水污染、河道治理、黑臭水体等为重点,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抓质量、抓进度、抓成效,不断强化工作举措,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各项任务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河道保洁和“四乱”整治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及时清理垃圾及漂浮物。设立“禁止倾倒垃圾”标识牌,制止随意倾倒垃圾行为,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保护河流水资源的意识。开展河道清“四乱”整治,扎实开展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改善河道生态面貌。

      (二)排查整治工业污染源。积极协调环保部门做好周边企业及校园内污水管道排查整治,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杜绝生活污水直排现象。

      (三)实施截污纳管。对应接未接、应纳未纳的入河排污口,属于石狮市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整治项目的,积极协调市产投集团负责集中开展整治;属于市政维护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协调市城管局负责集中开展整治,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四)明确责任单位管理。对市政规划相关单位建设的工程项目,在项目完工之后做好工程移交并将排污口纳入市政维护管理。对溯源后属于居住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辖区内的排污口,由业主单位负责,可实施改道工程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统一管理。对雨污小部分合流、短期无法整改的入河排污口,由各村(社区)负责实施微改造,通过雨水井中截污纳管汇入污水管道。对已经断流的小口径排口,各村(社区)在溯源后可实行硬质封堵。

      (五)开展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建立排查清单,分类进行整治。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综合治理,加强日常管护和监督,长效保护、提升水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将入河排污口及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职责落实整改任务,安排专人跟踪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在排查治理过程中,各责任单位均要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排查治理有效。坚决杜绝在排查治理过程中存在工作推进缓慢、弄虚作假、搞表面治理、简单冲污稀释、一填了之等情况和做法。

      (三)细化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谋划整改项目,加大资金、设备、人员等要素投入,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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