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4-3000-2019-00028
    • 发布机构:中共宝盖镇委员会 宝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04
    • 标题:中共宝盖镇委员会 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19年宝盖镇“壮丽70年,筑梦新时代”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 备注/文号:宝委综〔2019〕36号
    • 发布日期:2019-09-05
    中共宝盖镇委员会 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19年宝盖镇“壮丽70年,筑梦新时代”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9-05 09:22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宝盖镇各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展示祖国发展新变化、新风采,进一步激励和引领全民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矢志投身新时代实现中国梦的新征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宝盖镇“壮丽70年,筑梦新时代”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线,以书画、摄影作品形式充分展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党和国家在各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向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楷模致敬,激励广大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活动主题

      壮丽70年,筑梦新时代

      三、组织管理

      主办单位:中共石狮市宝盖镇委员会、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宝盖司法所、宝盖镇微政便民中心、宝盖镇卫计办、宝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征集范围

      (一)书画类作品

      宝盖镇辖区所有小学学生、幼儿园学生,以及户籍所在地为宝盖在其他地方就读的小学学生、幼儿园学生。

      (二)摄影类作品

      居住在宝盖辖区的所有居民

      五、活动时间

      1.第一阶段: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9月18日,所有参赛作品均由参赛者通过扫取二维码门牌进行身份认证后提交。宝盖镇辖区内各小学、幼儿园书画作品最低报送数量见附件1。

      2.第二阶段:9月19日—9月23日,组委会对报送的作品进行筛选评分,评选出100幅佳作参与第三阶段微信投票环节。

      3.第三阶段:9月24日—9月30日,在“魅力宝盖”微信公众号图文直播上,由广大网友对100幅优秀作品进行为期7天的投票活动,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共60幅,其余40幅作品列为优秀奖。

      投票方法:

      ①关注“魅力宝盖”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图文直播”,选择“壮丽70年,筑梦新时代”投票页面。

      ②进入投票页面,选择所喜爱的作品进行投票,按儿童组(小学以下,含小学)书法、小学组绘画、幼儿组绘画作品、摄影组作品分类评选;每个号每天限投一次,每次最多投出10幅优秀作品(不限类别),通过二维码门牌身份认证的用户,当次所投票数翻倍,禁止刷票。

      ③投票产生儿童组(小学以下,含小学)书法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幼儿组绘画类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0名;小学组绘画类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0名;摄影类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0名。(所有入选作品各奖励宝盖镇“文明积分”100分)

      ④评审结束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将获奖名单及作品在微信公众号“魅力宝盖”进行公示。

      ⑤最后100幅作品,将在宝盖镇微信公众号“魅力宝盖”以图文直播形式展示。

      六、参赛作品要求

      (一)书画类作品

      1.作品要紧扣“壮丽70年,筑梦新时代”这一主题,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内容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反分裂国家法》《监察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禁毒法》《食品安全法》《国家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2019年健康中国行主题活动”展开。

      2.作品必须为学生本人独立完成(可由老师或家长进行指导)。参评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作品版权引发的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并取消评奖资格。

      3.参评作品视为受活动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未经主办单位授权,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4.绘画形式自选(连环画除外),绘画作品一律为8开的素描纸或水粉纸,绘画材料不限,书法作品一律为毛笔、宣纸四尺以内,请勿装裱。  

      5.书画作品正面一律不能出现姓名等信息;报送作品纸质版背面要贴上标签,注明作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周岁)、学生所在学校班级、指导老师等信息(标签见附件2)。

      6.作品纸质版可交到以下地址:

      ①附件1各校(园)的学生作品统一由学校收集后报送到宝盖镇人民政府一楼微政便民中心或宝盖司法所三楼;

      ②非附件1的学生作品可由家长在工作日时间直接交到宝盖镇人民政府一楼微政便民中心(联系人:田聪妮,电话:13774886688)或宝盖镇人民政府附属楼宝盖司法所三楼(联系人:黄诗瑜,电话:18759920719)。

      (二)摄影类作品

      1.分为风景、人物2类。反映宝盖镇城乡新貌、建设成就、美丽风光、精彩人文等。

      2.作品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内容积极向上。

      3.彩色、黑白不限。一律通过扫取二维码门牌投稿,文件格式为jpg,单幅大小不低于1M,不超过30M;每人限投9幅作品。

      4.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报送作品不侵犯第三者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可使用第三方软件进行适当后期处理(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但需保留照片的原始信息。  

      七、奖励方式

      1.奖项分为:儿童组(小学以下,含小学)书法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幼儿组绘画类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0名;小学组绘画类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0名;摄影类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0名。(所有入选作品各奖励宝盖镇“文明积分”100分)

      2.对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励(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优秀奖100元)。

      3.向指导老师颁发指导证书。

      4.评选出100幅获奖作品,将在宝盖镇微信公众号“魅力宝盖”以图文直播形式展示。

      附件:1.各校(园)书画作品最低报送数量分配表

      2.作者信息标签

      3.“魅力宝盖”公众微信号二维码

      中共石狮市宝盖镇委员会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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