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4-3000-2020-00022
- 发布机构: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1
- 标题: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征兵(兵役登记)体检的通知
- 备注/文号:宝政〔2020〕51号
- 发布日期:2020-07-22
各村(社区)民兵营:
根据年度征兵工作与兵役登记计划安排,定于7月24日(星期五)组织我镇适龄青年体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体检时间
7月24日(星期五),8点30分,时间1天。
二、体检地点
宝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参加对象
应征青年、办理兵役登记证的青年。
四、有关要求
1、各村(社区)要及时将体检信息通知到每名对象,确保按时参检。参加体检的应征青年需携带身份证参检。
2、为便于外科检查,参检人员上衣必须着短袖,下裤长度不能超过膝盖。(务必通知到位)
3、体检前晚上10点后请勿进食。要提前通知青年体检前期需注意休息和饮食,调整好身体状态。
4、各村(社区)要指定人员带队,并负责体检期间参检人员的管理和有关协调工作。参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和医生的管理安排,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体检过程中不得用手机进行拍照,手机由带队民兵营长统一保管。
5、参检应征青年在体检过程中,每项内容检查完后在《体格检查确认表》上签名,加以确认。
6、参检人员不得私自携带、抽取体检表,不得弄虚作假;凡发现自我淘汰者,一律按规定给予处罚。
7、为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进入征兵体检站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八闽健康码,并全程按要求佩戴好口罩,口罩由各村自行保障。
8、无特殊情况下,本年度要办理兵役登记证的青年都必须参加体检,否则不予发放兵役登记证,高二在读的可延缓到明年在参加体检,残疾青年由村里出具残疾证明盖章即可(无需其他证明)由民兵营长到残疾青年家一看是否真实二看残疾证,因考试不能参加体检的青年由学校出具证明盖章待下一步通知,兵役登记证将在现场体检完发放。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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