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盖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4 17:00

      本年度报告由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狮市濠江路887号,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0558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条例制度精神,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按照石狮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具体分解,立足工作实际,持续加大公开透明度和覆盖面,努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按照市级要求,严格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严格落实公开内容。2022年,公开机构职能、重点工作、其他政府信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类信息9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6条根据《宝盖镇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及时更新2022年度人事信息、权责清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重点项目建设、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2年,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2件,维持原行政行为2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党政办设有文件独立存放盒、流转登记表、文件销毁单等详细台账,对上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下发的文件由党政办登记、贴签,镇党委书记、镇长批阅意见送经办单位或有关人员落实后按流程存档;对本单位新制作的发文,不予以公开的发文按流程存档,对应主动公开的发文按规定时间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及时将公开相关材料送交市档案馆和图书馆。2022年,按相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梳理,暂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规范公开平台建设。发挥市政府网站公开主阵地作用。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宝盖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设置领导简介栏目,及时发布并更新相关信息,包括工作分工财政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2022年财政预决算已更新发布。二是建设政务新媒体。通过镇级“魅力宝盖”微信公众号发布各项动态信息,2022年共发布公众号文章297篇、图文直播2450篇。三是拓宽其他公开渠道。在石狮日报、石狮电视台开设宝盖镇信息专栏,配合中国网、泉州晚报定期发布新闻信息。四是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专区包含资料阅读区、自助查询区、申请接收区及政策咨询区等功能区,并做到科学划分,合理分配各模块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服务。 

      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机关人事变动调整宝盖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政办,办公室负责人邱雅吟担任,负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档案的归集,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审核信息来源。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考核重要内容,定期检查考核,问效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镇在公开内容尤其是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公开内容上已能确保充实、全面、多平台,但从公开形式、查询便捷度上来看,公开内容与广大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我镇将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培训工作人员灵活使用多样化方式在各种平台展现内容,对需要转换成手机端文章的信息重新排版并加入更多辅助说明图片。集中调整各公开平台的栏目设置和查询入口,优化信息分类,注重可视化与交互性,突出重点内容,做到一目了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2年全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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