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盖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1 10:01

      本年度报告由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石狮市濠江路887号,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0558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条例制度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按照石狮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具体分解,立足工作实际,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和覆盖面,努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公开内容。2023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2条,其中公开机构职能、重点工作、其他政府信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类信息10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6条,规范性文件6条。根据《宝盖镇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及时更新2023年度人事信息、权责清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重点项目建设、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的行政复议,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我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凡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要求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表》,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发布;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政务新媒体“魅力宝盖”严格执行稿件“三审制”,相关人员校对审批后才予以发布。梳理本机关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有效解决底数不清问题。2023年,定期按相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梳理。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发挥市政府网站公开主阵地作用。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宝盖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设置领导简介栏目,及时发布并更新,并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二是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作用。利用镇级“魅力宝盖”微信公众号及图文直播板块,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定期发布政策法规、党务政务、政策解读、工作成效、建设进展等各项动态信息,2023年共发布公众号文章390篇、图文直播619篇,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三是拓宽其他公开渠道。在石狮日报、石狮电视台开设宝盖镇信息专栏,配合中国网、泉州晚报定期发布新闻信息。四是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专区包含资料阅读区、自助查询区、申请接收区及政策咨询区等功能区,并做到科学划分,合理分配各模块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服务。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宝盖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围绕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逐项分解、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保障账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监督保障,发挥宝盖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作用,协调解决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涉及到的重要问题,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查摆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内容未保障到位,无法让群众及时了解到最新政策信息;二是政策解读仍需强化,缺乏原创的政策解读图文或相关视频等;三是政务公开向村级延伸工作开展不足,各村社区未能全部保障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屏幕。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阶段我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关注重点领域,聚焦群众重点关注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满足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二是进一步加强新政策解读,灵活运用媒体,通过制作访谈、宣传片等多元形式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三是按照国家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我镇村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推动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3年全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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