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2-3000-2021-00023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0
    • 标题:中共石狮市委湖滨街道工作委员会 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湖工委〔2021〕110号
    • 发布日期:2021-09-20
    中共石狮市委湖滨街道工作委员会 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20 15:55

    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街道各办(站、中心):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石狮市委湖滨街道工作委员会    石狮市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20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21〕2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21〕12号)和《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狮委办发〔2021〕5号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打造山青、水秀、岸绿、花香、景美的“美丽石狮”。 

      2021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基本建立配套制度。 

      2025年底,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指标要求,林分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明显提升,优质生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2035年,逐步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结构和森林景观,培育近自然的城市森林,街道林分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森林资源科学利用水平、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明显提高,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街道设立林长,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林长,由街道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有森林(林地)资源分布的社区设立林长,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担任。 

      街道设立林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办公室设立在街道601办公室 

      (二)加强协同联动 

      街道、金曾社区、林边社区与林业有关各方加强协调联系,强化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约谈督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创新方式,综合治理,组织实施好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三)明确责任区域 

      各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实现全覆盖。街道林长责任区域以社区为单位。社区林长责任区域为本社区。 

      三、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街道林长、副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街道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和石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监督管理专业护林员、街道森林消防员等林业相关工作人员,协调解决森林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问题,监督、考核街道相关股室和社区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强化激励与问责机制。 

      社区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二)林长办公室职责 

      街道林长办公室负责林长制的日常工作,制定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向街道林长报告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提请研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林长决定事项,承办林长会议,协助林长履职尽责。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 

      1严格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严格实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边界,筑牢自然生态安全根基。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用途管控、定额管控,落实林地占补平衡,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林开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管理制度,强化伐区监管。 

      责任股室(单位):林长办、城市营商办(国土)、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公用事业股 

      2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生态公益林占补平衡,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健全生态公益林保护、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深化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和天然林赎买、回购等改革,规范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年度监测评价,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森林资源培育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 

      责任股室(单位):林长办、城市营商办(财政) 

      3强森林资源监测。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运用森林资源监测平台,不断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预警预报能力。 

      责任股室(单位):林长办城市营商办(国土)、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公用事业股 

      4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森林督查,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落实,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实现林业执法信息互通、有效联动、督导同频,建立“林区警长制”“林长+检察长”等制度。 

      责任股室(单位):林长办、公共安全办(综治)、派出所、司法所 

      (二)提升森林灾害防控能力 

      1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不断完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加强防治检疫队伍建设,健全绩效管理、重点整治镇街管理、防治绩效承包、重点生态区位防御、部门会商与联防联治等机制,组织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和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实现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以下。 

      责任股室(单位):林长办 

      2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宣传教育、林区巡查、火灾隐患排查及野外火源管控。全面推广运用“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系统和“防火码”,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石狮市森林防火高AI慧监控平台建设,持续开展森林防火隔离带清理建设。 

      责任股室(单位):林长办、公共安全办(安全生产)、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农业)公共服务办(民政)、城管办、党建工作办(统战民宗) 

      (三)科学保护修复森林生态系统 

      1推进国土绿化美化。统筹推进山上山下、城市绿化美化,确保森林采伐、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各类迹地及时更新。开展古树名木保护行动,调查古树名木资源现状,落实现有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复壮、管养等措施,实施古树名木微景观建设。持续开展绿化提升行动,推进“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绿化和风景林、公园建设,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落实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推进林木和绿地认建认养、捐资助林、“互联网+”义务植树,拓展公众尽责有效途径,突破绿化空间不足限制,破解“要种树,没地种”的难题,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责任股室(单位):林长办、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农业)城市营商办(国土)、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公用事业股、城管办城市营商办(财政)党政综合办 

      2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稳步推进林分结构改造,营造树种丰富的森林生态系统;科学实施多功能森林经营,加快建立森林经营方案制度体系。持续推进沿路、沿江环城“三沿一江”森林景观带建设,组织实施主要山体林分修复或绿化改造景观提升。开展马尾松林分改造提升行动,推广珍贵树种造林。加强天然林封育修复,加快推进集约人工林改培、退化人工林修复等建设。 

      责任股室(单位):林长办、城市营商办(财政)  

      3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促进种群恢复增长。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疫源疫病监测体系、收容救护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宣传,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监测监督体系。 

      责任股室(单位):林长办、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农业)、城管办、环保办 

      (四)深化林业综合改革 

      1固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积极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推动林业资源向资本转化,开展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继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拓面。持续创新林业金融,扩大普惠林业金融覆盖面。采取植树造林、森林经营和灾害防治等固碳减排措施,提升林业碳汇能力。 

      责任股室(单位):林长办、城市营商办 

      2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推进壮大花卉苗木等特色富民产业,培育发展花卉苗木等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结合景区改造提升建设,探索建立“森林康养+睡眠”“森林康养+自然观鸟”“医养结合”等多业态森林康养基地运作模式。 

      责任股室(单位):林长办、城市营商办、城管公共服务办(卫健、文体) 

      (五)夯实基层基础 

      1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以街道为单位组建专业护林员队伍,人数按照管护的社区和山林面积进行合理配置,充分发挥专业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逐步建立街道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管理体系,确保每块林地都有林长和专业护林员负责管理。加强街道林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对专业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发挥源头管理森林资源作用。进一步配齐配强执法队伍,根据实际需求授权或依托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履行基层林业执法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高林业行政执法办案能力。 

      责任股室(单位):林长办、党建工作办、公共服务 

      2强化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街道林业服务能力和机构建设,加强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和林农培训,提升林农科学营林的能力。鼓励林业专业化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责任股室(单位):林长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社区两级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认真推动本工作方案,确保2021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要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林业发展规划计划,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确保2025年、2035年各项目标顺利实现。建立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等制度,部署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定期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情况。 

      (二)接受社会监督 

      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开责任区域范围、负责的林长、专业护林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生态保护意识,自觉爱绿植绿护绿。 

      (三)严格督导考核 

      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和实施办法,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街道林长负责组织对社区林长进行考核。林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作为社区主干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推进林长制工作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向上级推荐参与相关评选表彰。 

      各社区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附件:湖滨街道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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