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5-1700-2020-00002
- 发布机构: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8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沿海渔船非法载客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20〕14号
- 发布日期:2020-03-20
各村委会:
为切实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发生海上安全事故,严厉沿海渔船非法载客的违法行为,充分调动全体村民的积极性,对蚶江镇辖区内利用渔船非法载客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范围
辖区内所有渔船、辅助船、泡沫船、竹排从事非法载客活动的,包括游客、香客雇佣渔船往返大坠岛的。
二、举报方式
致电举报电话:18759902299 15980099444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渔船的登船停靠点、登船时间、船主姓名,登船人数,受理举报工作人员要如实记录,如同一线索已有举报信息的应及时告知举报人。
三、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奖励500元,同一线索多个举报人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蚶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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