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5-1700-2022-00014
    • 发布机构: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15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 专项行动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22〕51号
    • 发布日期:2022-09-15
    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 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2-09-15 10:47

    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政府安委会、泉州市委市政府和石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统筹安全与发展,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建良好有序的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安全发展要求紧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落实安全风险防范责任,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重点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工作目标

    即日起至12月底,各级各有关单位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要求,聚焦水上安全、渔业船舶、道路交通、工程施工、自建房、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城镇燃气等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深入研判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以战时攻坚态势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及时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严防发生一般事故,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水上安全。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各级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海事、海警、海洋渔业等涉海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三年行动”、“净海清湾”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深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打非治违综合治理,加大对重点海域、岛屿周边执法巡查的频度和密度,强化非客(渡)船舶违法载客渡运、休闲渔业船舶违法载客、危险货物瞒报谎报和违规申报、故意关闭AIS 信号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推进非法采砂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辖区沿海水上交通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全力推进“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开展商渔船防碰撞专题宣讲、碰撞事故警示教育、商渔船船长“面对面”活动,持续强化船舶安全巡查,加强船籍港源头管理,加大“网位仪AIS”清理力度。推动航路与渔区界限划定,构建相对明确的航路和渔区界限。切实做好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航运企业商渔船防碰撞相关要求运行情况。

      (二)渔业船舶。深化渔业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严格落实“五不出海”规定,加强隐患排查整治,聚焦“拖网、刺网、围网、张网”四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中毒”五类事故高发情形,以防范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冒险航行作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渔业安全风险隐患,严禁渔船“带病”出海作业。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福建海洋“蓝剑”、“商渔共治2022”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渔船“带病出海”、违反伏休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五超”,加大涉渔“三无”船舶打击力度。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安全点验干预工作,时刻掌握渔船和气象海况动态,精准发布海洋灾害预警。强化重点节日、重点时段渔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确保渔业安全形势稳定。

      (三)道路运输。推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800公里以上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开展道路危货运输专项治理,以治理超速、疲劳驾驶、挂靠经营、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深化道路危货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和一体化平台危货电子运单应用,从行政准入到经营管理、运单制发、车辆运行的多维度规范危货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模式,组织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等治理,督促网约车、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合规开展经营。组织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推动事故易发多发和车辆通行高风险等重点路段问题隐患治理。持续推进县道提级改造、乡道单改双、通较大自然村公路硬化工程。

      (四)工程施工。要聚焦深基坑、高边坡、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关键机械设备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高风险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持续开展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视情形采取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隐患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要落实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的要求,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等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市政管网维护作业单位落实有限空间(下井)审批、防护设备用具配备与使用、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演练等各项安防措施。要加强工程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力度,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充分利用航拍无人机和数字图像处理等技术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巡查、移交、处置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严厉打击合法在建工程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和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涉及国有企业的,一律由事故项目的监管部门通报相应的国资监管部门。

      (五)自建房。通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攻坚,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建扩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涉及公共安全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按照“边排查、边整治、急的先查先治”的原则,采取退出经营,撤人封房,加固,拆除,安全鉴定等措施实施分类处置,并逐级压实责任,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危险化学品。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在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领导下,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成员单位间协作配合、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全面落实高危细分领域、老旧装置、特殊作业、大型油气储存基地等安全风险防控。全面深化安全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开展危化品运输、废弃化学品等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

      (七)工贸企业。突出以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国家应急管理部执法局提出的3年内消除工贸行业25项重点执法事项(“钢8条”“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围绕“百日清零”目标,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核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切实解决专项整治不扎实、走过场问题,彻底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贸行业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八)消防。紧紧围绕“防大火、遏亡人、降总量、强基础”总目标,深入研判问题短板和风险隐患,统筹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和“回头看”整治攻坚行动内容,发挥综合监管作用,深入分析研判火灾形势和突出风险,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对全市“三合一”、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重点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整治,纠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开展“五加三”(五个检查重点、三项保命措施)必查行动,加强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强化消安委和基层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作,全面夯实火灾防控末端基础。

      (九)城镇燃气。深刻吸取今年来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整改治理一批安全隐患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老旧和问题管网普查评估,推进燃气管网年度更新改造任务,完成管道燃气智能化运行监控平台建设,标本兼治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强力推进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提前完成安装率100%的目标。完成所有燃气场站提标改造任务,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100%。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

    除以上九个重点行业领域的责任单位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找准重点,强化攻坚,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安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工作任务清单,倒排时间推进表,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方位推动我镇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村、安委会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交通运输、房屋和工程施工、城镇燃气、消防、渣土车等近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深刻吸取其他地市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和风险隐患双防控,运用“三张清单”过细摸排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逐条逐项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等“四个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做到即知即改,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切实抓出集中攻坚实效。

      (三)强化督查执法。各村、安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特别是因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大力营造氛围。各村、安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主题活动、设置公益广告等方式,大力宣传“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工作举措等,发动广大市民大众和从业人员自查自纠和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问题,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安排时间、栏目和版面,刊播安全生产安全公益广告,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行为,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民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安全舆论氛围。

     

     附件:蚶江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工作任务清单

     


          

                                                       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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