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5-0100-2019-00032
    • 发布机构: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31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镇开展清查非法放贷广告行动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19〕108号
    • 发布日期:2019-08-05
    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镇开展清查非法放贷广告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9-08-05 16:27

    各村委会、镇各办(中心、站、所)、镇直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查非法放贷广告行动。现将《全镇开展清查非法放贷广告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全镇开展清查非法放贷广告的行动方案 

      为持续推进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效防范“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案件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查非法放贷广告行动。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建立部门联动治理机制,通过行动,实现辖区“套路贷”、“校园贷”等明显非法放贷的公司、场所全部关停,有“套路贷”嫌疑的广告传单绝迹,“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大幅下降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以党委副书记杨思明为组长,蚶江派出所、蚶江边防所所长为副组长,各村、镇综治办、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城管办、镇国土所、蚶江市管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查非法放贷广告领导小组。 

      三、阶段安排 

      (一)巡查梳理阶段(7月24日至8月11日)。巡查收集街路面发放贷款广告,确定广告涉及的典当、担保、小额贷款、无息贷款公司具体信息,包括广告上通讯号码、经营地址、人员信息、是否营业等。 

      (二)摸排梳理阶段(8月12日至8月31日)。通过外围排查涉及的公司,摸清公司经营范围、模式、是否合法经营等信息。 

      (三)集中清查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将有关线索上报市公安局。 

      四、职责分工 

      各村委会、镇各办(中心、站、所)、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街路面巡查,收集以“校园贷”、“无抵押快速放贷”等名义发放广告传单招揽放贷生意的情况,对相关典当、担保、小额贷款、无息贷款、网贷平台、资产管理等可能从事“套路贷”的商业机构或个人进行外围摸排,掌握放贷资质、经营范围、从业人员及运作模式等情况。镇综治办负责联合蚶江派出所、蚶江边防所对各村庄等范围的摸排;城管办主要负责对街路面等范围的摸排;镇国土所主要负责对物业小区、商住楼等范围的摸排;镇教育口主要对学校等范围的摸排;蚶江市管所负责对此次行动全镇各部门摸排的公司信息进行查询和监管,对失信公司、僵尸公司进行清除,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核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套路贷”违法犯罪总体形势不容乐观,犯罪手法不断转型升级,蔓延速度加快,危害程度加剧,群众反映强烈。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对打击整治“套路贷”违法犯罪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要围绕新型犯罪领域,延伸打击以敛财为目的的车贷、校园贷、裸贷等“套路贷”团伙。各单位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对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将行动抓紧抓好。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形成镇村联合、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抓紧部署,明确责任。 

      (三)及时报送材料。请各村、蚶江派出所、蚶江边防所、镇城管办、镇国土所、镇教育口于8月11日前填写《全镇清查非法放贷广告行动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镇综治办,联系人:蔡泽众,联系电话:15960723059。 

      附件:全镇清查非法放贷广告行动登记表<BR style=" clear=all></SPAN></P></DIV></div></bod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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