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5-0100-2019-00034
- 发布机构: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1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19〕111号
- 发布日期:2019-08-05
各村委员、镇直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为切实加强对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殿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杨思明(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吕晓斯(副镇长)
林白莲(蚶江司法所所长)
成 员:施养枋(蚶江公安派出所所长)
郑志雄(蚶江边防派出所所长)
陈绍伟(蚶江交警中队长)
许安安(镇党政办负责人)
蔡泽众(镇综治办科员)
邱金模(镇安办主任)
李春山(镇规划建设办科员)
谢亿生(镇道安办主任)
邱志宏(蚶江工商所所长)
郑长集(蚶江中学校长)
林 励(蚶江中心小学校长)
吴金塔(蚶江卫生院院长)
二、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办公室。
(一)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由镇道安办主任谢亿生兼办公室主任、蚶江交警中队长陈绍伟兼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道安办、综治办、安办工作人员组成。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三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组长由杨思明兼任,人员由蚶江交警中队、镇安办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三年专项行动综合协调和完成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组:组长由陈绍伟兼任,人员由蚶江交警中队全体人员组成,负责全镇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3、宣传教育组:组长由蔡桦榕兼任,人员由蚶江交警中队全体人员、宣传口人员组成,负责三年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相关规定
1、综合整治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工作关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请假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抽调人员在原单位所承担的工作应及时移交。
2、办公室日常事务由王玲宝负责,重要事项应报经办公室主任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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