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5-0100-2019-00049
    • 发布机构: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31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19〕136号
    • 发布日期:2019-11-05
    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9-11-05 16:46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办、中心(站所):

      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107号)和《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泉政〔2017〕4号),我镇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以蚶江镇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1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清理结果公布如下: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为《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蚶江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狮蚶政〔2005〕36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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